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以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形成并介导器官、组织损伤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常存在多系统受累表现,主要好发于育龄期女性,是易感基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血清具有以抗核抗体为代表的多种自身抗体。SLE合并妊娠后约有1/3病人的病人会加重,并可以引起反复的流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等不良妊娠结局。
1.妊娠对SLE的影响:
一般认为妊娠不会改变SLE的预后,但是高雌激素的作用下,可以诱发SLE活动。有狼疮性肾炎的患者,妊娠会使病情恶化,对孕妇及胎儿均不利。这部分患者在妊娠期很容易诱发子痫前期。由于妊娠可以使病情加重及对母亲及胎儿均不利,故活动期的患者一般不适宜妊娠,至少待病情控制6个月以上在考虑妊娠问题。
2.SLE对妊娠的影响:
当SLE患者妊娠时,尤其是病情处于活动期或累及肾脏时,服用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蛋白尿定量5g/24h、血压控制欠佳均会导致妊娠不良结局;疾病复发、肾损伤、子痫前期、子痫、药物不良反应等发生率也显著高于普通女性。SLE患者子代的结局可能出现足月、早产、流产、死胎、低体质量儿、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狼疮等,儿童时期可能出现智力正常、语言迟缓、学习障碍、自闭症等表现。
3.临床表现:
常常侵犯多器官系统,包括皮肤、关节、肾脏、心脏、肝脏、血液及神经系统等,表现各不相同,主要包括发热、蝶形红斑、对称性关节炎、水肿、肾损害、心包炎、肝硬化、消化道症状及精神神经症状。产科常见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反复流产、胎儿生长受限、胎死宫内等。
4.诊断:
在育龄女性妊娠的基础上,符合美国风湿病学学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诊断标准,诊断内容如下,以上有4项阳性(其中应具有1项免疫学指标)可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不足4项,但仍疑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者,宜进一步检查,如狼疮带试验阳性,和(或)肾活检示免疫复合物性肾改变,也可确诊:口腔溃疡;盘状红斑;神经异常;抗核抗体阳性(ANA);非侵蚀性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颧颊部红斑;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心磷脂抗体IgG、lgM滴度异常,狼疮抗凝物滴度异常,梅毒血清学假阳性;光敏感;血液异常: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产科病史有习惯性流产、反复死胎、FGR、早产等不良妊娠史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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