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全民参保医疗保险政策宣传页
一、缴费标准: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元,各级财政补贴元,合计元。
二、报销待遇:
1、基本医保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
衡水市内住院免于转诊手续,参保居民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见下表:
医院
医院
医院
衡水市外正常转诊
衡水市外非正常转诊
起付标准
元
元
0元
元
元
支付比例
90%
80%
65%
50%
40%
2、大病保险报销:进入大病保险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年度封顶线30万元。
3、慢性病报销:普通居民慢病病种为25种,最高每年可报销元。重症病种增加到5种,最高年度可报销45万元。
普通居民慢病病种包括:1、慢性心功能衰竭(三级以上)2、陈旧性心梗(含心脏支架术后)3、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4、心搭桥术后5、高血压病三期高危及以上6、慢性阻塞性肺气肿7、肺心病8、脑血管病后遗症(有肢体功能障碍)9、慢性活动性肝炎10、肝硬化11、糖尿病(含严重并发症)12、类风湿性关节炎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活动性结核病15、血栓闭塞性脉管炎16、重症肌无力17、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18、肾病综合征19、慢性肾炎20、帕金森氏病21、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病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22、再生障碍性贫血23、血小板减少性紫癫24、骨髓増生异常综合征25、动脉型肺动脉高压。
门诊重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含骨髓移植)、血友病,各类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4、“两病报销”:自年增加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报销,不设起付线,直接报销一半。
5、门诊统筹报销:年开始,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看病拿药费用可以直接报销一半,每人每年元封顶。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发生断保原个人账户资金取消。
6、①医院看病可以直接住院,只需出示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
②在省内其他地市住院治疗只需在“武强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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