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网上看到这么一篇新闻《年轻妈妈拼死产子,生命永远停止在25岁!》!
一个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伴重度肺动脉高压,已被医生诊断“绝对不适合怀孕”的年轻妈妈,始终秉持着“人生要圆满,就是有个孩子”的信念,执意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然而她在重症监护室努力了14天,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5岁。
链接来源于《掌上建德》年轻妈妈拼死产子,生命永远停格在25岁!网友泪崩,完整人生不是靠孩子
母亲对于孩子的渴望是天性,
但是完整的人生不单单靠孩子啊!
怀
孕
不宜妊娠的疾病
刚刚参加完《杭州市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再看完这篇报导,此时心情如同冬日天气般寒冷沉重。
想起前些日子某乡镇报上来的一位女性,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长期服药控制,为了挽回日渐远离家庭的丈夫的心,擅自停药并怀孕,妇保医生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解其终止妊娠未果,昨晚精神病发作,殴打自己的父母、孩子,同医院……
每年我们都能收到一些像这样的《不宜妊娠妇女报告卡》,仍有不少女性同胞冒着生命危险为自己和他留下一个孩子。
此时,做为一名妇女保健工作者,似乎有责任和义务与大家分享一下那些令人遗憾的“不宜妊娠的疾病”。
常见不宜妊娠的疾病
一、心血管疾病
1、先天性心脏病:包括法洛氏四联症、艾森曼格综合征、肺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马凡综合征、未进行手术矫治的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等,需专科评价再做决定。
2、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Ⅲ-Ⅳ级、心衰史、感染、风湿活动、合并其他内科疾病、房颤、严重二尖瓣狭窄伴肺动脉高压。
3、高血压病:重度高血压病或高血压伴眼底视网膜病变、心功能不全、肾功能减退、高血压性心脏病者。
4、急性心肌炎、扩张型心肌病;
5、前次妊娠曾患有围生期心肌病;
6、心脏病虽经手术,但仍不宜怀孕的情况:
①先心术后心功能仍Ⅲ-Ⅳ级或有紫绀、心律失常,年龄>35岁;
②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功能Ⅲ-Ⅳ级。术后并发栓塞、感染;心脏肥大或扩大,术后未缩小,或反而增大;机械瓣置换者年龄>30岁、换瓣手术至妊娠时间超过5年以上者。
二、肝脏疾病
1、非特异性肝脏疾病:①急性黄疸型肝炎②重症肝炎③中重度慢性肝炎和失代偿性肝硬化
2、急性间歇期卟啉病
3、肝豆状核变性
4、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
5、肝细胞腺瘤
6、肝癌
7、肝脏移植
三、肾脏疾病
1、原发性肾小球疾病:
①急剧进展的肾小球肾炎②慢性肾小球肾炎③肾病综合征
2、继发性肾小球病变:
①狼疮肾炎②干燥综合征伴肾功能不全者③糖尿病性肾病,伴明显肾功能受损伴高血压者④其他如类风湿关节炎、结节性多动脉炎、多发性硬化等疾病伴肾功能严重受损。
3、肾小管间质性疾病
4、急性肾功能衰竭
5、慢性肾功能受损
6、多囊肾
7、肾移植
8、一侧肾切除,剩余肾功能受损
9、妊娠期发生的肾功能衰弱需透析时,继续妊娠有较大风险,建议终止妊娠。
四、血液系统疾病
1、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未缓解者不宜妊娠
2、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白血病(尚存争议)
五、遗传性、代谢性疾病
1、遗传性疾病:遗传病可分染色体病、单基因遗传病、多基因遗传病、线粒体遗传病、体细胞遗传病等5大类,其中前三种常见。
2、遗传性代谢缺陷病
3、结缔组织病
4、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和狼疮性肾炎,不宜妊娠。
5、系统性硬化病
六、精神疾病
1、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多基因遗传病。不宜妊娠指征:①双方同患精神分裂症②病情严重、慢性过程、衰退期及大剂量服用对胎儿影响大的药物③服药期精神病妇女一旦妊娠应终止妊娠。
2、情感性精神障碍:表现为: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双相障碍、恶劣心境,本病与遗传相关,故不宜生育。
3、不宜生育的精神疾病:
①重症精神病人在疾病发作期或者间歇期未经治疗;
②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的精神障碍;
③智能障碍,常出现精神运动型发作、大发作,情绪或性格障碍久治不愈的癫痫患者,或女方患有伴精神症状、发作频繁的癫痫症;
④双方或一方患遗传性精神病,如遗传性精神发育迟滞、遗传性变态人格、结节硬化等。
其他可能影响孕妇生命健康的疾病,由专科医师综合评价再做决定。
希望每一位女性朋友能珍爱生命,
愿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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