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年1月5日至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面试对象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的社会人员(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报名)。
2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州市南沙区户籍,或在广州南沙区工作(需出具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及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内容及科目(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 (八)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问题解答详见: 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州市南沙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学籍证明(样例)
3.面试报名流程图
广州市南沙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年12月6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