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随着疫情的蔓延,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暴发流行。新冠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冠病毒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该病毒致死率约为2-4%。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更容易被感染。目前国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已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并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猴体等多种动物的试验和I期、II期临床试验中证实了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目前正在国外开展Ⅲ期临床试验。为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开展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海关、边检、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及其他重要涉外公务人员。
二、接种地点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或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有条件的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单位可对本系统内接种对象开展新冠疫苗接种。
三、接种流程
(一)申报登记。有意愿接种的对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做好登记,并等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二)接种服务流程。健康询问(预检)、信息登记、签署《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知情同意书》、验证疫苗信息、接种疫苗、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
(三)接种程序。接种2剂次,间隔14-28天,推荐间隔28天。
(四)接种剂量、部位、途径。0.5ml/剂次,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
四、不良反应
(一)常见不良反应:1.一般接种疫苗后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2.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二)罕见不良反应:1.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2.重度发热反应。
(三)极罕见不良反应:1.过敏性皮疹;2.过敏性紫癜;3.过敏性休克。
五、禁忌
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二)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四)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五)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六)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七)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医院就诊。
(八)接种当日注意保持接种部位干净、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九)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剧烈运动。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知情同意书
1.疾病简介:新冠病毒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新冠肺炎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等不同程度的临床症状,严重者会发展为肺炎,甚至死亡,该病毒致死率约为2-4%。人群普遍易感,被感染者多为成年人,老年人和体弱多病者更易感染。
2.疫苗介绍:国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已研制出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并在小鼠、大鼠、豚鼠、家兔、猴体等多种动物的试验和I期、II期临床试验中证实了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目前正在国外开展Ⅲ期临床试验。
3.接种对象: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4.疫苗作用: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流行性疾病。
5.接种程序: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6.接种剂量、部位、途径: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7.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①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②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短期内自行消失,不需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①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可采取热敷等物理方式治疗;②重度发热反应:应釆用物理方法及药物进行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3)极罕见不良反应:①过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出现荨麻疹,出现反应时,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②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③过敏性休克:一般在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8.禁忌: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9.注意事项
(1)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2)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4)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5)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6)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7)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医院就诊。
(8)接种当日注意保持接种部位干净、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9)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剧烈运动。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知情同意全部内容,知晓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获益;我确认我向医生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经过充分考虑,自愿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并保证尽量遵从医嘱。
受种者签名:
接种日期:
年月日
告知询问医生签名:
接种单位: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