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外多数学者建议狼疮患者妊娠的时机和条件是:
1、发病2年内不宜怀孕。
2、维持激素剂量较小(泼尼松15mg/d),未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雷公藤等)或至少已停用半年以上。
3、临床无系统性红斑狼疮表现:无心脏、肺、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的损害,病情长期稳定(1-2年以上)者。
4、伴有狼疮性肾炎者肾功能稳定[肌酐(Cr)≤umol/L,肾小球率过滤(GFR)50mL/min];血压正常,24h尿蛋白1g,则可以考虑妊娠。
5、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免疫系统检查抗dsDNA抗体阴性,补体C3、C4在正常范围内或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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