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我区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面试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番禺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番禺区的(须提供广州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番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且已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