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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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评〔〕15号)精神,天河区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天河区户籍或本人在天河区工作且能同时提供广州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见第四点“提交材料”的相关说明)。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年修订)》(粤教继函〔〕1号),经教师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根据上级要求,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年5月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3月26日至4月3日);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6月20日至6月28日)。
四、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网报注册。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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